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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手足無措了起來,心中打起了退堂鼓,花了好大的力氣才將要爽約的想法壓了下去。時間在我的驚慌中飛地閃過,還未等我將臉上的妝容補好,福寶的信息便來了:「我到了。」
我看向鏡中的自己:一條牛仔連衣短裙簡單樸素,硬挺的版型凸顯不了任何身材優勢;眼角的妝容花了,顯得人既潦草又無精打采;顱頂的頭髮塌了個七七八八,只得用一頂白色鴨舌帽敷衍地遮住;一個小小的白色腋下法棍包看上去平平無奇——這實在不是我正常發揮的水平。鏡子裡的人是誰我不認識,反正不是精緻美麗的夏知瀾。
如果是和別的男人約會,我一定會讓他們等著,讓我好好收拾一下再出門。但是我不想讓福寶等,我想立馬見到他,況且這也不是一次男女之間的那種約會。
我一邊小步跑著下樓,一邊安慰自己現在無論如何都比福利院時期好看多了吧,而且剛才在學校的時候福寶也已經見過我了。出了公寓大門,我一眼便看見福寶在路邊的一輛優步里探頭往這邊張望。看見我,他露出了一個很大的微笑,像一隻毛髮蓬鬆的薩摩耶。
我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
第11章第六章人左不過愛上自己模糊的倒影(上)
洛杉磯市中心,七號街上,一家開放式雞尾酒吧里。
今天是周三,被人們稱為「駝峰日(humpday)」。駝峰日是工作日最中間的那一天,往前往後數兩天都是周末。許多人會在這天下班後出來小酌一杯,讓這個星期過得不那麼苦悶。城裡的各處酒吧都因此而爆滿,我身處的這家也不例外。
這家酒吧位於大名鼎鼎的塞西爾酒店(ceci1hote1)附近,就是那個總被和「黑色大麗花」慘案扯上關係的地方,許多慕名前去的遊客也會在遊玩之後順路來這裡喝上兩杯。酒吧前門大敞著,不大的空間裡熙熙攘攘地擠滿了人,吧檯前等酒的客人自然而然地和酒保攀談了起來。空氣里儘是玻璃杯碰撞的聲音和淡淡的水果發酵的膩香。
我和福寶坐在角落裡的一台高腳桌前,桌面上一盞籠著暗紅色紗布燈罩的燈發出曖昧不明的光芒。我喝一杯尼格羅尼,他喝一杯朗姆可樂,兩人不發一言,玻璃杯外壁因溫差而凝聚的水滴將杯墊和桌面弄得潮濕。
尼格羅尼是我唯一一個愛上過的男人最愛喝的酒。當然不是黃海偉,那時候哪裡懂得愛是什麼?雖然到現在我也不敢說自己懂,也不敢百分百確定對那個男人的感情就是愛,我能負責任地說的只有他傷我很深。別忘了,我是一個從小被毆打到大的孤兒,對痛苦的閾值是很高的。當我說被傷得很深的時候,那是切實嘗了心痛欲絕的滋味而不是無病呻吟。能讓我如那般覺得被抽去了半條命的感覺,必然是愛吧,不然還能是什麼呢?
那個男人在我最脆弱的時候出現,以救世主般的姿態俯下身來寵愛我。再加上他本身年齡很大,閱歷豐富,當年才十九歲的我哪裡是他的對手?我很快便淪陷,花了足足八個月才發現他餵到我嘴邊的巧克力不過是臭狗屎。分手之後,我在心裡惡稱他為「老男人」。雖然後來又約會過許多個老男人,但他永遠是讓我最刻骨銘心、最倒胃口的那一個。
在他之後我不允許自己再愛上任何人,聰明的女孩上一次當就夠了。但是,我的味蕾卻很有幽默感,將他對尼格羅尼的喜愛轉化成了我的。
我和福寶占用著桌子的四分之一坐著,他沒有坐到我對面去,而是坐在了我的身邊。但他沒有靠得很近,和我的距離保持得很微妙,看不出是疏離還是親近。他默默地啜飲著酒,門口進來人時便向那邊看一眼,有時也看我。和我的眼神對上時,他總會輕輕笑一下。我嘗試著在心裡把他的微笑和兒時那個看我捉弄同學的小男孩聯繫起來,卻屢屢失敗無果。那個小男孩的笑容曾經讓我心安,而面前的這個男人,他笑的樣子卻讓我的一顆心莫名地泛起一股酸澀。
在往常的約會中,我從來都是一隻稱職的變色龍。如果有一個夜店請我去培訓場子裡陪酒男女,那他們的酒水銷量一定會在短時間內翻番。我能精準地在十分鐘的聊天內摸清約會對象喜歡的類型是什麼,據此或扮作柔情蜜意的解語花,或裝成乖張嬌蠻的小公主,亦或演個孤傲清高的冷女王。而現在,我卻像丟了舌頭似的幾次張口都一個字也吐不出來,仿佛被什麼東西鯁住了喉頭。今晚我不再配被稱為變色龍,我只能當一條樸實無華的蟲。
「你……這些年過得如何?」他終於先發話,看起來像是想了很久,才憋出了那麼一句。
「還好。」我點點頭,「你呢?」
「也還好。」
……
「你鋼琴彈得如何?」
難為他還記得。
「早就不練了。」
……
「你還愛看書嗎?」
「看的。」
繼而又是沉默。
其實我不想說我過得「還好」,我有滿腹的委屈想要告訴他,也想謝謝他當年教我「要乖」。如果不是乖,我不會得到今天的一切。如果不是乖,我可能會落個比現在慘一萬倍的下場。
但我說不出來。這些年我如何扮小丑哄李菲菲高興還能說說,畢竟無傷大雅。但我要怎麼告訴他我和夏浚譯之間的事情呢?在我們十五年後重逢的第一晚,我說,我養父不光打我,後來還將我導航上了一條齷齪骯髒的道路——福寶如果聽到我在多少男人身上撈過錢,跟多少男人發生過關係,他還會坐在這裡和我一起喝酒嗎?恐怕會像躲髒東西一樣避之不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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