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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蛰的前夜,几声闷雷滚过,睡在飞柳镇那间古老的木屋里的于二宝惊了一个激灵。
此时的余二宝正在和他的天使梦梦冲浪,在海浪里翻腾,重复着那仿佛永远也做不厌的简单而原始的动作。他在翱翔,他在欢呼。
而一声春雷惊破了他的春梦。他睁开的眼看见一道闪电划过。然后是无边的黑暗。
他猛地坐起,怎么打雷啦?梦梦!他想起了梦梦。
那个和他在梦里一起冲浪,那个天使一般让他沉醉,让他着迷的梦梦。
他觉得梦梦是最怕雷的。他一边叫着,一边伸手摸去。但一会儿他的手就缩了回来,旁边是空荡荡的。梦梦那个滚热的丰膄的身子早已不见了影踪。于二宝这才想起,那个与他同床共枕耳鬓厮磨三年,那个让他成为男人,那个像个深潭,像弯明月的谜一般誓共白头的如梦如幻的女子,已离他而去。
她的余香仿佛还能闻到,与满屋的酒味融合在一起,变成一种怪怪的莫名的气味。
于二宝从床上坐起来,浑身酸疼。那是醉酒后的余波。他顺着后门走到资江边上,外面的风有点冷。有细细的雨丝飘过。不知什么时候,又滚过一声惊雷,于二宝仿佛被雷击中一般,浑身颤抖了两下。
江水滔滔,这个他生活了二十四年的小镇,他一度以为是他的全世界。就像三年前遇到了梦梦,他便以为,他们可以白头到老,可以永远,梦梦也成了他的整个世界。可是,此刻,似乎被惊雷劈醒,小小的飞柳镇只是这个世界一个巴掌大的地方,不,在国家地图上,甚至找不到位置。那么他于二宝呢?他一直以为,在家里,在村里,甚至在镇上,他是一束光,可是在茫茫人海里,他又算是什么?在广袤的宇宙里,他连一粒尘都够不上。
但我是一个人,一个心怀梦想的建设四个现代化的时代青年,怎么会是一粒灰尘呢?别人可以是,我绝不是。于二宝这么一想,心一下子就踏实了。他下定了一个决心,他要去寻找自己的世界。不是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么?
然后回到屋里,沉沉睡去。任雷鸣雨打,他进入到自己的梦乡。
原来,放下就安谧了,难怪有智者说,心安便是去处。
这是一九九四年的春天。这个春天有些寒冷。飞柳镇属于湘北地区,春天常常有雪花飘动。严重的时候还会出现倒春寒。不记得是包产到户后的第几年,因为倒春寒,秧田里的种谷子都黑了,烂啦,秧田里只有稀稀拉拉的几棵秧苗儿在风中摇动,就像村里脑壳得过皮肤病的谷良叔的头顶,一片白水田。那一年,他没满二十,挑着一担萝筐跟在父亲屁股后面到处去卖秧。他感到憋屈,又感到无奈。他甚至有些埋怨父亲,为什么不叫哥哥大宝或弟弟三宝去干这些个丢脸的事,而非要带上他,让他很没有面子。从那个时候起,于二宝就暗暗誓,迟早要离开这个让他感到憋屈的村庄。
那时候要离开农村,于他而言,只有两条路,考上大学或者当兵转干。
他的祖祖辈辈似乎没有人当过官,爷爷倒是曾经当过木匠,还把手艺传给了他的父亲。接班是没有机会。只有接父亲的班,成为一名长期的地球修理工人。于二宝因为父亲长年生病,初中毕业后再与考大学无缘,回家帮忙种那分给他们家的八亩地。而那一年,他只有十六岁。父亲说,十六岁不小啦,你妈十六岁那年已嫁给我啦。于二宝不以为然。
后来去验过几次兵,但阴差阳错,一次也没有等到穿军装的解放军叔叔上门来接。多年后,他听说了一句不知是哲理还是骗人鬼话的话: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当时他既不知道哪里有上帝,更没有寻到上帝为打开的窗户。但天无绝人之路,他还是找到了第三条路。
他初中毕业是八十年代,文学青年像现在的网红或追星族一般多。而于二宝就是一个文学铁粉。先他喜欢看书,喜欢听故事。其次,文学只要一支笔和一些纸就可以开炉起灶。更重要的是,那时候人们是崇尚文化人的,特别是女孩子,对文化人像兵哥一样的喜欢,是她们选择对象的优先选择。还有,一旦成名,不仅可以离开作田种土的这个行当,而且可以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工作。那得有多带劲!于二宝甚至梦见自己写出了一本砖头厚的书,被政府调到文化单位工作了,别人投来了艳羡的目光。但梦醒之后,他现自己依旧躺在自家泥巴和木板做成的房子里,外面是哗啦啦的雨声。
于二宝在文学的道路上走得很艰难。他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想到的故事写在作业本上,跑上1o多里地到镇上邮政局寄给某某编辑部。当他收到第一封退稿信时,他竟然十分的欢喜。捧着长长的印刷体的信封,读着编辑老师热情的、鼓励的话语,他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他如醉如痴,如疯如魔般地把文学当成了一个进神之阶。他到处寻找书看,听别人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每天种地放牛都会痴痴地望着远处的天空一会儿呆。
于二宝的转折点是他的姐夫把一台二手收音机16块钱卖给了他。他一下子现了一个新的世界,他每天把收音机挂在身上,听新闻,听小说联播,听评书。他像海绵吸水一般吸收着各种知识养分。这一年,他在省广播电台一个抒情散文栏目里表了处女作《初夏的风》。那是一篇他描写青春愁绪的不足一千字的文章,文章或许有些稚嫩,但文字朴素,真切感人。文章表后,编辑部给他寄来了12块钱的汇款单,更有许多的听众来信。这让他享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成功喜悦和快乐。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的中午,他双抢了半天,躺在稻草上休息,突然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余二宝”三个字,他立马想打了鸡血一般把收音机的音量调到最大,竖起耳朵听着自己写的文字以播音员好听的声音播出来。他感到那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犹如天籁。
或许,对于许多人而言,这是多么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于立志成为作家,以写作改变命运的于二宝来说,这是天大的事。
初获成功的于二宝,将有怎样的奇遇?请看下章《爱情与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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