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蒙古骑兵在付出了巨大的伤亡之后,终于冲到了距离明军大阵三十步的距离,这个距离之下,骑兵配备的角弓才会发挥作用。
蒙古军队的前锋巴特尔也是个久经战阵的老手,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见距离差不多了,便大喝一声,道:“放箭!快放箭,让这些南蛮子尝尝我们的厉害。”
随后,蒙古的骑兵们开始骑在马上边冲锋便向明军倾泻一排排箭雨,他们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不愧是当年跟着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大陆的民族,他们射出的都是连珠箭,一枚接着一枚,短短三十步的距离,在冲到明军阵前的时候,一个箭袋就已经射光了。
骑兵使用的角弓的威力虽然比不上步兵用的长弓,但是短短三十步的距离,还是能对明军造成很大的威胁的。
明军最前面的士兵都是刀盾兵,他们是整个军队的甲胄,自然是不怕蒙古人弓箭的射击的,但是蒙古人也不傻,他们射箭从来不直射,而是斜向上四十五度角进行抛射,这样,箭矢就可以越过明军的盾牌,落后后面没有盾牌保护的兵种的身上。
这一招确实很鸡贼,明朝末年的明军基本上就是这么被打败的,因为明末的军队实在是太腐败了,只有少数家丁有完整的盔甲穿,大部分士兵最多胸前有一个扎甲,类似于现在的防弹衣,只能护住躯干,像这样的箭雨落下来,很容易伤到四肢而丧失战斗力。
有一个扎甲就已经是精锐了,大部分炮灰可能就是一个装样子的皮甲甚至是纸甲,这样的军队能打胜仗才怪,一排箭雨下来能倒一大片,剩下的人基本上会吓得扭头就跑,跑的慢了只有一个死。
所以,袁崇焕才会说我军没有士气,是因为没有巩固士气的装备。这就是真正上过战场的总结出来的经验,穿着这么一堆破烂上战场,腿肚子都会打哆嗦,更别说有什么杀敌的勇气和士气了。
但是,现在是洪武年间的明军,洪武年间的明军说是精锐,就是实打实的精锐,不光士卒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壮青年,盔甲也是全身披挂,像保护前胸后背的扎甲,保护下半身的裙甲,保护双臂的臂甲,还有铁头盔,可以说是全身的保护,只要不是运气太差,让人家一箭射到了脸上,基本上是不会有大问题的。
因此,即便对方的漫天箭雨射过来明军的大阵依然没有混乱,各个兵种还是有条不紊的工作,尽自已最大的努力去杀伤敌军。
但是,也有个别倒霉的,一名明军的长枪兵就被从天而降的箭雨射穿了肩膀,对方使用的是破甲重箭,而是不偏不倚,正好射到了臂甲和扎甲的结合部,直透肩膀。
那名明军一时间痛的呲牙咧嘴,但是,即便如此,他也没有退出战斗,依旧强忍着疼痛坚守在岗位上。
洪武年间的明军都是尸山血海里杀出来了,不光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意志也十分强大,他们的前辈曾经在洪都硬抗了陈友谅几十万大军将近三个月的围攻,没有强大的战斗意志,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现在,距离那场大战不过过了三十来年,前辈的的精神和军魂,还留在这些年轻的明军的血液当中。
“冲啊,冲过去,将他们全部杀光!”巴特尔哇哇大叫地冲了过来,希望借着骑兵强大的冲击力去冲破明军的大阵。
就在这一瞬间,明军的长枪手不待长官吩咐,直接将长枪伸了出来,直直地刺向敌军。蒙古骑兵正在全力冲锋,这个时候根本来不及躲避,就这样被明军的长枪兵给刺了个对穿,或者是被明军刺死了马匹,从马上摔了下来,然后被明军的刀盾兵当场砍死。
要知道,明军此时的长枪可不是电视剧里的人使用的一人来高的红缨枪,这样的枪只适合在戏台上表演,或者是让大侠拿着行走江湖,在战场上基本上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明军的长枪长度至少在三米以上,架在前面刀盾兵的盾牌上,枪屁股顶在地上来抵挡骑兵的冲击力。
使用这样的长枪,对操控者的体力和腕力是一个极大的考验,所以,这个时候的精锐真的不是白叫的,真是人均武林高手的存在。
蒙古骑兵见到明军这恐怖的长枪阵,胆气迅速消散了一半,但是,事已至此他们也没有办法,骑兵冲起来实在是太快了,到了阵前根本刹不住车,只能眼睁睁地撞上去,被明军穿成肉串。
冲在后面的蒙古骑兵也不傻,见明军防守严密,知道自已硬冲过去只是白给,便不再冲锋,反而是围着明军的大阵四处游荡,边跑边射,充分发挥骑射的机动性,希望通过这个手段不断地消耗明军的有生力量,最后在找到突破口一举冲破明军的大阵,他们自信,自已只要是进了明军的大阵,就可以发挥自已的长处,用手里的马刀教明军做人。
不过,对他们这一套战法,明军也早已经见怪不怪,有道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射我,我也射你,明军的弓弩手就在步兵方阵的保护下,向在外面游荡的蒙古骑兵发射一排排箭矢。
这时候,蒙古骑兵的预备队也都上来了,整整三万人将两万多明军包围起来,开始不断地向里面倾泄箭雨。
蒙古军队虽然人数众多,但是他们的角弓只能在三十步的距离发挥作用,也就是只能距离明军最近的几排蒙古骑兵能使上劲儿,后面的只能干瞪眼。
而明军的弓弩手数量虽然远远不如蒙古骑兵,但是射程很远,尤其是强弩兵,射的又准又远。
而且,明军有完整盔甲的保护,而大部分蒙古骑兵此时穷的只剩下一套皮甲了,在防御力上面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
若是明军此次只来一万来人,他们可以凭借着人数优势和骑射的本能迅速地击破明军的大阵,但是,明军此次来了两万五千人,人数跟他们就差不多了,这时候他们想要快速击破明军,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了。
这个时候,双方就进入了互相远程消耗阶段,就看谁扛不住了。明军里面也有新兵,一个新兵拿着强弩射向一个一边游荡一边射箭的蒙古骑兵,没想到射空了。
他身边的老兵忍不住骂道:“狗娃子,你傻啊,人家的骑兵在左右飞驰,你不能瞄着他射,要往前瞄一个身位,看好了。”
这名老兵说罢,拿出自已的强弩来,一下子就放倒了一个蒙古骑兵。
朱楧在大阵之中看着双方的态势,很明显,若是这样长时间耗下去,肯定是明军打赢,因为蒙古那边的伤亡是远高于明军的,李景隆已经开始指挥军队缓缓向前移动了,他要挤压蒙古骑兵的活动空间。
若是此时,军队里有几千只鸟铳,战斗怕是早就结束了吧。朱楧一边想着,一边观察着双方战斗的态势,思考着自已该在什么时候带着手下的铁骑杀出去给对方最后一击。
不过,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时,蒙古左丞相博尔忽却果断下达了撤军的命令,蒙古的军队延续了草原上游牧民族的传统,利则聚,不利则散。
一看实在是打不赢,就果断下令撤退,没那么多的荣誉感,也没有什么必须要保卫的地位,打不过就跑,反正大漠足够大,能给他们足够的生存空间,大不了等以后养好了伤,恢复了元气再接着来。
简介关于如此能力被笑健身男醉酒猝死的王梦,穿越到平行世界。成为了这个世界同样因为喝酒而死亡的王猛。在融合记忆后,知道了这是一个正在被妖界入侵的世界。这里有着异界入侵的妖兽,也有着本土生物进化而来的妖兽。好在人类中同样诞生了拥有能力的能者。才没有被灭族。不过人类只能生活在被钢铁城墙环绕的城市中,虽然生活质量远前世,可人们心头却总是惴惴不安。因为时刻都可能遭受妖兽围城。人们觉醒的能力,总共可以划分成四大累。身体强化类元素掌控类操控妖兽类操控妖植类。而王猛觉醒的是身体强化累,不过并不是常规的身体强化,而是肌肉膨胀如同人形金刚的肌肉猛男。不过在觉醒过程中,出现了差错导致觉醒不完全,最终在评定上出现错误。被评定为最低级,而且还是最低等阶。因此被戏称为健美先生。而穿越过来的王梦却现,这被评定为垃圾的能力,却有着惊人的能力。居然可以直接吞噬妖兽或者妖植的能量。成长度还非常惊人。而且随着实力的提升,他现这种能力不单单只是增强身体素质,还会产生出新的能力。有了这些特殊能力,他一步步提升实力,慢慢的攀登到最巅峰。...
简介关于主母偷听心声杀疯了,我喝奶躺赢沈婧清穿书后,成了庆元侯府嫡出千金。谁知运气不好,还是书中的小炮灰,而那个借运的私生女顶替了她一切的,还被两个亲哥哥千娇万宠。沈婧清誓,这一次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沈婧清吐槽不断,却没现被偷家了。长着长着,现一切的剧情都跟原来背离娘亲哥哥们,变成腹黑黑莲花了!她小腿一翘,只负责喝奶躺赢。...
宋明鸢一朝渡劫被雷劈死,穿成了话本子里被逼迫代姐出嫁的炮灰。渣爹将她当成弃子,渣姐欲败她名声,她反手携便宜夫君将太傅府给搬空,朝冠扔进狗窝,裤衩挂上门匾,引得渣爹次日早朝当庭痛哭。6家一门忠骨,为北魏逐外敌,扬国威,镇国门,守国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终落得一纸流放。所有人都盼着他们死,但宋明鸢却偏偏要其生。流放路上缺衣少食?不怕!她整治贪官一夜搬空所有府邸,横扫半城店铺,金银财宝绫罗绸缎珍馐美馔堆满空间。狗皇帝昏庸无道,残害忠良,设计伏杀6家人于流放途中?不慌!她不仅搬空皇帝私库,还要其来一个死一个,来一双死一双。6家上下奉她为神仙,五位夫人视她为亲女,四个小崽子更是时时惦记着给当她夫君,6家人不信神鬼,却独独信她。待如约护送6家老小平安抵达流放之地。宋明鸢是时候该商量商量和离的事了。6裴风有事,下次再谈。宋明鸢可是在流放之前,6奶奶已经把和离书给我了。6裴风假的。6老太君年纪大了不记得事了,一定是这臭小子不够招人喜欢。...
某天,宋书航意外加入了一个仙侠中二病资深患者的交流群,里面的群友们都以道友相称,群名片都是各种府主洞主真人天师。连群主走失的宠物犬都称为大妖犬离家出走。整天聊的是炼丹闯秘境炼功经验啥的...
作品简介自从一只贱兔子来了天庭后,天庭各大神仙居住地就拉起了横幅防火防盗防兔子。同时,食神的兔子烹饪大全也开始热卖。经常能看到一群神仙挥舞着各种法宝,追着一只兔子漫山跑,喊着群殴无所谓,脸皮可以不要,兔子必须死!路人甲那只兔子为什么那么屌?几乎所有神仙都知道他,因为萌么?路人乙不!因为贱!也不对,是很贱!一梦黄粱继老衲要还俗万界直播之大土豪之后又一新作,将开心带给大家!普通群47o97449VIp群需要3ooo粉丝值387645o12如果您喜欢兔子必须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简介关于hp佩妮的简单生活1958年出生的佩妮,只不过比妹妹莉莉大上两岁,就承担起照顾她的义务,在6o年代的英格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不真实。原本的佩妮渴望父母的爱,希望他们不要再偏心,可穿越来的她不在乎啊。在一次下水救人彻底恢复了前世记忆,得知自己生活在一本童话书里面时,她觉得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在知道妹妹是救世主的母亲,蜘蛛尾巷的小男孩是深情反派,自己还是个恶毒炮灰的时候,佩妮她表示这配制很不错个鬼啊。没有什么比能在这经济危机的年代,靠着物资和钱财度过这段时间更好的事了。佩妮没有魔法,但是妹妹他们去了霍格沃茨读书,最终走向的道路截然不同。至于魔法界…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什么的…还得看安不全…如果有伏地魔在,拜拜,也不是非要去那座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