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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旭王撞进来了,旭王都二十岁了,这不是刚刚好?
只可怜了姜姑娘的一腔痴情,听闻未婚夫上门讨说法却险些叫打死,孤高幽怨、愁肠百结的才女一时想不开,差点用一条白绫结束了年轻的性命。
云诺:“……”
子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子而死。这句云诺倒是知道的,因为六年前,那桩轰动一时的贾敬逆案中,满城蒙蔽一层血雾,针对的却是太子与太子妃。那时候,云涯常常提起这句。
——说到底,这又跟本王有什么关系?
——不就是离家出走么,命犯桃花就算了,犯人命这叫怎么回事?
云诺只想冲到姜家去拎着那家主的领子晃悠,直把他脑子里进的水都晃悠干净了才能罢休:你脑残心歪存心祸害闺女,没事儿,只要你别祸害到本王头上来!
姚安安瞅着他,包子脸鼓鼓:“要不是你忽然跑过来,这次的诗会……好不容易的,他们已经同意取消闺诗了。”
“为什么?”云诺脱口问出。
闺阁少女想要附庸风雅可不容易,弄月那样无法无天的还得专程去磨她父皇,更别说小莲儿,自从建了“月和社”,天天斗志昂扬地追着林黛玉跑……把他彻底忽略到了一边。
姚安安眼里划过一丝伤感,却又咬了咬嘴唇,撇过脸,倔强地小小声:“我们女孩子写诗,才不是给你们这些男人看乐子的。”
苏州府闺诗会,与其说是雅事,还不如说整个叫做成了一个噱头。说是闺阁斗诗,其实男女就隔了半道帘子。那些个达官贵人、乡绅员外专等这时候风流。才华横溢的闺阁少女叫家人打扮得花枝招展列在台上,供人品评供人估价供人抬嫁……甚至有不愿嫁却叫被逼死的,谁让她的诗作落在了别人手上,明明是伤春悲秋之作,却被曲解为私私相授,这叫人如何分辨!
前车之鉴实在太多,不忍看一位位如花似玉的少女重蹈覆辙,姚安安集结了包括姜姑娘在内的好几位才名在外的闺秀,软磨硬泡地劝说着当地几位威望深重的老族长,还有几个世家的老夫人:哪能这么下去,苏州府姑娘的闺誉还要不要了?
好不容易威逼着那帮好事者取消了今年的闺诗会,可谁想到旭王忽然跑过来了,大富贵当头,谁还耐得住?于是,前功尽弃!
云诺:“……”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姚安安要这么折腾他——是想把他撵走,省得祸害好人家的姑娘。
姚安安越说越气,忍不住凶巴巴地讽刺:“王爷连楚王细腰的典故都听不懂,不知为何竟对闺诗这么感兴趣!”
倔强的矮个子小姑娘坚持:“我们吟诗作对,才不是为了附庸你们的那些‘风雅’!”
云诺听得直愣愣的,良久,忽然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喂,你说的这些都跟我没关系啊。而且,照你的说法,我学诗、写诗,都是为了附庸别人的‘风雅’。”
姚安安也愣住了,眨巴眨巴眼:“你……什么意思?”
云诺继续翻白眼,说实话:“以前有个女孩儿,哪里都好,就是太喜欢写这些弯弯绕绕的诗啊词啊,叫我说那都不是人话嘛!可是没办法,她喜欢,我只能跟着学了。”
姚安安:“……”
能附庸别人的风雅也是种荣幸,我家小莲儿那么活泼漂亮那么温柔体贴。你们这些俗人根本不懂,哼!
云诺抱着胳膊,再次撇嘴:“照你这么说,你们这里的诗会根本就是挂羊头卖狗肉,那我干脆不看了!对了,回京之后我还可以向皇兄参一本,说你们这里邪风异俗盛行……嗯,这样,那这些害人的劳什子诗会肯定就办不起来了吧?”
姚安安吓一跳,眼儿瞪得圆滚滚的——你有这么好心?你到底想干嘛?
云诺忽然恶狠狠地瞪过来:“先别说这些,你吹的那到底是什么草杆子,为什么就我一个人听得见?”到底是他见鬼了还是这小丫头装神弄鬼?
果然是个不学无术的草包!
姚安安转转手里的草杆子——其实这是柄笛子,点着下巴好为人师:“古籍记载,蚊呐之声,无声胜有声,与御犬之哑笛相似,只有未及弱冠者方能听到,年纪越大,听得越不清晰。”
姚小才女早就确认过了,跟着旭王殿下来的侍卫最小都二十八岁了,哪里听得到蚊呐声?只当他们小殿下做噩梦鬼压床呢!
云诺抽嘴角:“我刚好二十岁……”再过个年就及冠了,为什么偏偏是这破笛子的祸害范围?
姚小姑娘忽然瞥他一眼,打量一番赶紧移开眼睛,溜圆的眼儿里怨念满满的。
她早就确定眼前这小王爷肯定听得到,而且听得很清晰。因为,这熊孩子跟她一样,长得太慢,个、子、太、矮!
才女看熊孩子是越看越不顺眼,姚安安忽然伸手捉下一片还黏在脑袋上的菜叶子,瞪着问:“不知王爷可否为民女解惑——王爷早先要了箩筐,是用来对付民女的,那炉子和白粥是用来做什么的?”
难道菜筐子还不够,还想对着她泼滚烫的炉子?
这个啊……云诺翻个白眼:“没啥,我就是打算在箩筐里再掺点浆糊。”
顶了满头满脸菜叶子的姚安安:“……”
云诺觉得可惜:“本王第一次点炉子,粥还没熬成浆糊就烧焦了,实在没法用。”
——该说,真庆幸你不会做饭么?
才女就是才女,博古通今能用蚊呐之声欺负人;正如熊孩子就是熊孩子,吃不好、便能用吃饭的玩意儿折腾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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