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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看男同志,也确实是因为不想下乡。不过因为我把我弟的名字报上去了,我其实也不是那么着急结婚。”
沈尧了然。
他并不在意叶芙悦之前处过对象,只不过他每次看到吴龙飞的时候,想到叶芙悦之前和吴龙飞处过,他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
眼下,叶芙悦如此坦诚她和吴龙飞的事,沈尧反而为自己的小心眼有些羞愧了。
“你把你弟的名字报去下乡了,你父母会不会找你的麻烦?”沈尧担心地问。
“肯定会的,但是,我可不是好欺负的。”叶芙悦神气地抬了抬下巴:“要是你敢欺负我,我也不会手软的。”
这就是她敢和沈尧闪婚的勇气。
一方面,沈尧确实长得很符合她的审美。另一方面,要论动手,她可不会比沈尧差。
沈尧吃吃地笑了:“媳妇,我对你好都来不及,哪敢欺负你。欺负自家媳妇的男人都是畜生。”
叶芙悦满意地颔首:“这位同志你的觉悟非常高。”
俩人在国营饭店美美的饱餐了一顿,又去看了场电影,沈尧就带叶芙悦去了百货商店。
“你挑几件衣服,再挑一块手表。本来今天提亲,我想把手表买好带去的,但是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款式,又怕我买给你的手表被你父母拿走了,我就没买。”
叶芙悦笑了。
这男人真的十分心细。
买手表她倒能理解,但买衣服……
“你怎么还想给我买衣服?”
“你身上的衣服虽然都很干净,但都洗得很旧了。你现在是我媳妇了,该穿新衣服了。”沈尧认真地道。
叶芙悦心底触动不已。
沈尧已经说得十分客气了。她身上的衣服何止洗得很旧了,基本上都有补丁。
叶芙悦于是挑了三套衣服。其中一件是红色的,她打算结婚那天穿。
以她现在的处境,她要是自己不张罗结婚那天穿的衣服,就没人给她张罗了。
沈尧见状,明白了她的意思,又给她多拿了一套:“夏天废衣服,多买一套。”
叶芙悦感动地点了点头。
买完衣服,去买手表。
叶芙悦看到那些手表的价格,打起了退堂鼓。
“别买了,这些手表都好贵啊,得上百块。”
她现在又没工作,兜里才二十五块钱。刚才买衣服就已经花了不少钱了,再买手表,叶芙悦替沈尧心疼。
衣服是日常用品,手表有或没有,对她来说,没什么差别。
“不行,三转一响是标配,手表必须得买。”沈尧坚持道。
别人结婚有的东西,他沈尧的媳妇都应该有!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做衣服,我就没买缝纫机。”
叶芙悦赶紧道:“我不会做衣服,你可别买缝纫机了,买来也是浪费。”
“行,那咱们买手表,不买缝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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