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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荒野的雄歌(第1页)

荡漾的清波浸着夏日的余温,水底的藻类与卵石随着波涛的鼓点轻快起伏着,沙鸥群居的白沙小丘上,肆意生长的芦苇向着娇艳的日光搔弄姿、款款起舞。这样一派祥和的景象却被一丝顺流而下的红缕割裂两截。

“你、你居然敢对顶峰教会的人动手?你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下场吗?”一名体态肥胖的中年男人浑身颤地退到高大的栎木后,一向洁白无瑕的袍子上沾上了些许血污。尽管恐惧到有些面色青、语无伦次,男人的身上却没有留下任何外伤,那身血渍完全来自于一旁身异处的骑士。

“嗯,受到科斯塔和纳莱耶的通缉与追捕、酒和食物里遭人下毒、受到佣兵的伏击暗算,这种事我已经习惯了。”身披厚实风衣的壮汉扛起一柄斧刃足有二尺宽的巨斧,低沉沙哑的嗓音意外地透露着十足的威慑力。即便是粗麻厚织的风衣也无法完全掩盖他强健的体魄,横阔的肩膀如城墙般巍峨坚实。

“别、别动手!”见壮汉大步逼近,护卫骑士皆被斩杀咽气的中年男人不复数分钟前的飞扬跋扈,双腿软跌坐在地,苦苦哀求道,“只、只要你不杀我,想、想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别、别过来!好、好吧,只要你愿意饶我一命,我保证不向教会透露半个字!”

“你这家伙身上的气味我可太熟悉了。”壮汉举起巨斧,像是砍瓜切菜般不费吹灰之力地将那根可怜的栎木拦腰切断,“只有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低头服软,一旦受到骑士团保护,你就会立即把我的情报供出去,是这样没错吧?”

“......不过你的运气不错,我正巧需要一个有公信力的人传达情报。”壮汉一把扯下兜帽,露出一片石像般灰褐色的皮肤。猩红的双眸在阳光下闪烁着珠宝般的眩光,一对野猪獠牙般微微黄的长牙从下牙床两侧向外探出,“你应该认得出‘拜椎斯人’这个种族吧?好好地把我的容貌记下来,通缉令时不要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更不要做审讯镇民村民这种无意义的事,我不会在附近逗留,明白了吗?”

“明白了!明白了!”男人连声答应道,踉踉跄跄地站起身,理了理袍子上沾上的灰尘,想要在离开前尽可能表现得体面一些。

每走出一步男人的安全感便以指数模型增幅,在走出数十步后,男人再难抑制好奇心的驱使,忍不住回头张望,却正巧与那对血红色的眸子四目相对。仅仅是壮汉眼眸中流露出的凶悍气息便使得男人两股战战、跌坐在地,连滚带爬地逃离了林地。

目送男人离开后,壮汉重新戴上兜帽,向不远处的灌木丛呼喝道:“小家伙,你可以出来了,短时间内那些家伙不会再接近这里了。”

闻言,一名身着华贵服饰的男孩战战兢兢地从树丛中钻出。男孩细腻柔嫩的肘部皮肤被枝丫荆棘划得遍体鳞伤,滴滴点点的鲜血从鞋底豁口间渗出,显然这名男孩并不适应简陋粗莽的荒野生活。

尸横遍野的赤红大地与那名屹立于场地正中、擦拭巨斧的壮汉共同描绘出一副无间阿鼻的绘图。男孩双膝软,拼尽了全身气力才勉强挺直了身板,颤抖走调的嗓音却依旧出卖了他内心的恐惧与不安:“那些骑士先生都被杀掉了吗?既然他们是科斯塔的骑士,好好沟通应该还有交涉的余地吧?”

“如果他们是能够沟通的类型,就不会不由分说地给我来上一刀了。”壮汉撸起袖子,向男孩展露小臂上那道寸许长的刀伤。虽然伤口已经逐步愈合,但是受创的疼痛却不会因此消失,“小家伙,你还记得家庭住址或者家长的姓名吗?只要不是住在某个深山老林里,我还是有门路送你回去的。”

“不、不要叫我小家伙,我的名字叫克劳斯。”男孩辩驳之时丝毫不敢直视壮汉的双眼,显然他也明白激怒一位足有自己几倍大的生物并不是明智的举动,然而他还是鼓起勇气完成了这段简短自述,“我的家和父亲一起被烧毁了,除了父亲以外的其他家人......大概是有吧,每逢重大节日,父亲就会宴请各路远方亲戚。但是依照父亲的安排,我在能够独当一面前,都不被准许我和那些亲戚见面,直到父亲过世那些亲戚大概都不知道父亲膝下尚有一个儿子吧。”

“这样可就麻烦了。从各个方面而言,随我一起四处游荡都是相当不安全的行为,但是也不能把你丢在深山老林里。”壮汉沉吟片刻后继续说道,“克劳斯,你就暂且和我一起行动吧,我会在附近村落搜寻愿意收留你的人家。往后我也会留意是否存在亲属死于火灾的人员,如果找到疑似你的亲戚的人士,我会尽快通知你。”

“不过就不用生活环境能有多么优渥了。”壮汉扫了一眼克劳斯身上的衣料,尽管在逃亡途中被枝杈与石砾划得伤痕累累,依旧不难看出材料与做工绝不是一般平民所能奢求的等级,“此外,这附近的血腥味会引来野兽和魔物,在天黑前我们还要往前赶一段路。虽然你看起来不太适应荒野环境和长途跋涉,但是无论是在野外还是乡村生活都需要相当的体力,如果你还是个男子汉就咬着牙克服吧。”

说罢,壮汉比了个“跟上来”的手势,顺着溪流的流向大步前行。他的步距是如此之大,克劳斯几乎是一路小跑才勉强跟得上他的步行度,仅仅百来米的路途后可怜的男孩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艰难地开口道:“等、等一下,至、至少告诉我,你的名字?”

“格鲁什。”似乎是因为分心交谈,壮汉略微放缓了步,同时不忘提醒道,“注意呼吸节奏,不要大口吸气或说话,不掌握相应的技巧会打乱节奏。”

格鲁什显然不是会因花言巧语而动摇心软的类型,面对他的严厉教导,克劳斯叫苦不迭,却也只能苦苦坚持。

在克劳斯看来,仿佛经历了足足数百年的煎熬与折磨。

直到透过树梢的日光晦暗阴沉,格鲁什才停止行进,伐木引火准备宿营过夜的篝火。而克劳斯则是丝毫顾及不得形象,四脚朝天地躺倒在营地正中,此刻他的小腿酸胀难耐,肺部无时无刻不感到火辣辣的刺痛,眼前恢恢然蒙上了一层幕布般的浅色黑影。天边半开半闭的日轮此刻看来是如此的惬意安详,疲惫至极的克劳斯大脑放空,就这样直勾勾地盯着逐渐闭合的日轮,不知不觉间陷入了深沉的睡眠。

被格鲁什唤醒时,克劳斯的身前已经燃起了一堆熊熊篝火,以篝火的光晕为分界线,曾经郁郁葱葱的林地此刻深陷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在自己昏睡期间,格鲁什捕猎了一头野兽,剥去毛皮后整只架在篝火上炙烤,从体态和毛皮成色来看似乎是类似郊狼的动物,不过体型却显然比郊狼大上一圈,爪牙也更为锋利。

克劳斯最终还是没能鼓起勇气向格鲁什询问野兽的种类。无论是何种野兽,显然都比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孩童强悍数分,而若无其事地挥动短刀瓜分兽肉的格鲁什显然又比这只野兽强悍数分,生物的本能使克劳斯下意识地对格鲁什保持敬畏警惕的态度。然而当串起的兽肉被递到克劳斯的手中时,这些毫无意义的畏惧感便霎时间烟消云散了。

兽肉的腥味很重,因为没有添加调味品甚至泛着一股明显的涩味与骚味。但是对于空着肚子一整天、筋疲力竭的克劳斯而言,这却是诱人至极的珍品美馔,他丝毫顾不上父亲曾经苦心教导的餐桌礼仪,狼吞虎咽地消灭了这只足有他小臂粗的肉串,随后意犹未尽地盯着篝火上烘烤至赤红色的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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